勞工處宣布,由週五(12日)起,來港工作的外傭將以「3+4」方案檢疫,外傭在醫學監察期間可在僱主家中工作,取得當天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後可以外出,但受「黃碼」限制,不得進入涉及不佩戴口罩或羣組活動的高風險場所,以及其他需要重點保護的處所。外傭可乘搭交通工具、進入超級市場及街市等。
處方又指,因應個別家庭狀况,勞工處長已原則上批准僱主安排外傭在非檢疫酒店的持牌酒店或賓館,完成4天醫學監察及其後3天自行觀察,而無須向勞工處申請。
至於8月12日前已在指定檢疫酒店完成最少3晚檢疫的外傭(即本月3日至8日期間抵港者),政府會在確認他們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後,陸續安排他們在昨日(9日)至後日(12日)有序離開酒店。外傭離開指定檢疫酒店後,同樣須接受家居醫學監察和受「疫苗通行證」的「黃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