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時任泛民立法會議員,包括林卓廷、尹兆堅、范國威、朱凱廸、郭家麒、區諾軒、胡志偉、黃碧雲、陳志全,涉於2018至2020年間在立法會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被控襲擊、藐視等多項罪名,涉及的6宗案件今(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已流亡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亦涉兩案。其中涉2019年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案件,區諾軒獲准簽保守行為處理;范國威、郭家麒、胡志偉獲撤控。
6宗案件分別如下:
1/ 2018年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林卓廷及尹兆堅在會議室抗議後被逐,事後兩名保安報稱受傷。兩人被控一項阻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尹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兩人認罪,於本年12月13日處理。
2/ 2019年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范國威、朱凱廸、林卓廷、郭家麒、區諾軒、梁耀忠及陳志全7人被控分別被控合共5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範圍內的議員罪,其中梁耀忠早前已認罪,判囚2周。
區諾軒獲准簽保守行為處理;另控方申請撤銷范國威、郭家麒的控罪。林卓廷及陳志全不認罪,排期於2023年3月20日至24日審訊,本年12月2日作審前覆核;朱凱廸認罪,並於審訊第一日一併處理。
3/ 2020年10月16日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黃碧雲、尹兆堅涉多投張選票,被控一項藐視罪。尹兆堅認罪,押後至12月13日處理;控方另撤銷黃碧雲的控罪。
4/ 2020年10月15日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正、副主席選舉期間,黃碧雲涉「搶咪」說話等,被控一項藐視罪。黃認罪,押後至12月13日處理。
5/ 2020年李慧琼舉行立法會內會特別會議,尹兆堅、黃碧雲、張超雄、胡志偉,及朱凱廸、郭永健、陳志全被控藐視等罪,郭永健及張超雄早前承認控罪,分別被判囚14日及3星期。
控方今申請撤銷胡志偉的控罪,另將撤銷朱凱廸的控罪,於2023年3月20日處理;尹兆堅、黃碧雲將認罪,押後至12月13日處理;陳志全則不認罪,排期於2023年1月10日至16日審訊,本年12月5日作審前覆核。
6/ 2020年國歌法在立法會三讀時,朱凱廸及陳志全涉嫌潑臭水,被控各一項藐視及施用有害物品罪。控方將撤銷朱凱廸的控罪,2023年3月20日處理;陳志全則不認罪,排期於2023年5月8日至12日審訊,同年2月22日作審前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