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男子自稱黑幫案重審罪名成立 官稱警雖被批證供不可信 惟不代表以後不講真話 (19:13)

一名男子涉聲稱是三合會成員,原審裁定男子判囚3個月,惟上訴得直,高等法院將案件發還至粉嶺裁判法院重審。裁判官水佳麗今(8日)作出裁決,並認為被告作供不誠實,相反臥底警員雖曾被批評證供不可信,但不能代表以後不講真話,故判處被告罪名成立,並認為早前刑罰過於仁慈。案件將押後至8月22日,待領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懲教署。

案情指綽號「太子」的被告岑國熙(33歲),2018年9月13日在荃灣一間向酒吧內向綽號「炸彈」的男子自稱是「勝和」成員,並召集人馬到場「吹雞」,其後酒吧更有7至8人聚集。參與反黑行動「巍峨」的臥底警員聽到兩人對話內容,被告兩月後被警方拘捕。

水官引述臥底警供詞,當日警員與號稱「炸彈」的男子在酒吧玩樂,對方介紹被告給他認識。被告更坐在在警員對面,僅有一隻手的距離,加上桌面上有枱燈,警員有35分鐘時間近距離觀察被告,並有足夠燈光看清被告容貌。

對於被告認為酒吧環境漆黑,只認得警員聲音,水官認為此情况或會導致客人不便,不明白為何「酒吧要黑到咁」,故明確感覺被告說謊。水官又指,如在漆黑環境須近距離才能看見別人樣貌,難以理解被告如何得知酒吧有常客。

至於辯方曾質疑記事冊提及,有人邀請警員出席「江湖大佬」酒局,水官稱「大佬」為普通用詞,沒有黑社會意味。另就警員曾被其他裁判官批評供詞不可信,水官認為每宗案件情況各有不同,不能將個人主觀用於全部案件。

相關字詞﹕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