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公務員及2名外判職員去年11月涉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應用程式,被警方以行使虛假文書罪拘捕。5人均被控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案件今(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表示須時準備律政司信件等文件,以及5宗案件須分開處理,故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10月24日再訊。
被告依次為莫冠恒(45歲、審計主任)、黃梓軒(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伍敏怡(23歲、文員)及文劍偉(28歲、運輸工人)。4名被告獲批以原有條件保釋,包括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其間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等,僅第3被告更改警署報到時間。
控罪指5人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