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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6人認罪 控方案情指有人從中指揮協調 被告原定將到台灣尋求陸委會協助 (14:43)

12港人涉嫌偷渡潛逃,9人返港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6人今(14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而還押的李子賢被列為密切接觸者,未有出庭。控方案情指出,潛逃計劃周詳和具組織,被告支付高達15萬元作為的「潛逃費」。廖子文警誡下稱,鄧棨然負責駕駛快艇前往台灣,喬映瑜在途中協助導航,並用衛星電話與同夥聯絡。法官稱,雖然被告不是始作俑者,但他們積極參與潛逃計劃,控罪或涉挑戰本港法治。

原定今正式答辯的7名被告為無業的廖子文、技術員鄭子豪、學生張俊富、運輸工人張銘裕、學生嚴文謙、測量員李子賢及學生郭子麟。辯方早上表示,李子賢尚未完成隔離,有待再安排應訊。辯方表示,李子賢今晚完成隔離,法官預料李於明天上午答辯和求情,望可下午判刑。

控方案情指,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涉案9名被告包括上述7人,藉導致12港人由香港潛逃至台灣,以謀求阻止及阻礙正在香港的相關刑事案件及警方調查,即他們各因社會事件被控製造爆炸品及暴動等罪。

被告們透過Telegram通訊群組,以及與被稱作「恩典」的女子等同伙見面,商討乘貨船經海路逃往台灣,終決定乘搭由鄧棨然購買的快艇潛逃,因為成事機會最高。案情指,潛逃計劃周詳和具組織,同伙有分工指揮協調,他們資助費用、駕車接載和相約購買物資,出逃前藏匿在安全屋等。

眾被告計劃於前年8月23日早上經海路潛逃,前一晚獲告知安排,他們當日分成兩路,分別在西貢和布袋澳登上由鄧棨然駕駛的快艇,在喬映瑜和稱為「Zizi」的人的指揮下搬物資上船,並啟航離港。其後,他們非法進入內地水域時被中國執法機關截查被捕。

廖子文於警誡下說,鄧棨然叫他把出生證明書和保釋文件交給同伙,同伙遂會協助廖在台灣取得庇護。張俊富則稱,他和被告曾獲安排參與快艇課程,喬映瑜吩咐他們抵台後向陸委會自首,對方會按計劃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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