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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估署:「差餉單」不可用作證明物業業權 業主可鎖定繳納人資料 (17:22)

警方日前搗破一個物業詐騙集團,涉嫌申請更改差餉繳納人資料和使用虛假授權書及虛假臨約等手段,企圖侵吞物業業權及騙取貸款。

差餉物業估價署回覆本報查詢指,估價署發出俗稱「差餉單」的徵收差餉通知書,目的是通知繳納人須繳交的款額及繳款期限,並不可用作證明物業的業權。估價署過去5年未亦有收到涉及以偽造文件更改差餉繳納人資料的投訴。而根據《差餉條例》,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均有責任繳付差餉,故物業的業主、使用人或其中一方的認可代理人如負責繳付有關差餉,均可登記成為相關差餉帳戶的「登記繳納人」。

 

署方續指,估價署每年平均收到約20萬宗更改差餉繳納人資料的申請;在處理有關申請時,如有需要,估價署會聯絡帳戶原繳納人核實有關申請。而業主如欲鎖定差餉帳戶繳納人的資料,可向估價署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物業的業權證明。在核實相關資料後,估價署會鎖定帳戶資料,而業主日後只能以書面向估價署提出更改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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