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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男認煽惑上街及慢駛候判 求情稱當日無人參與望輕判 (14:15)

38歲男售貨員涉於社交平台Telegram呼籲去年11月20日上街集結及駕車慢駛,被控各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煽惑他人導致公眾地方遭受阻礙罪,他今(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兩罪。辯方求情時提及,被告事前已取消示威活動,最終沒有人響應示威。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押後案件至7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要還押。

被告李誠熙(38歲,售貨員)被控於2021年11月15日與11月18日,在香港煽惑他人參與將於同月20日在港島舉行的未經批准的集結,以及煽惑他人同日在港島的道路上慢駛導致車道遭受阻礙。

辯方求情時稱,涉案該Telegram群組並非由被告開設,他只是愚蠢地轉發帖文,亦在舉行活動前主動取消上街示威,最後無人參與該次活動,沒有證據該群組的影響力大。

案情指出,有人發起去年11月20日世界自由集會示威,抵制新冠病毒的防疫措施。被告在一個相關的Telegram群組當活躍管理員,該群組反對防疫措施,包括批評接種疫苗及安心出行規定。被告遭警方拘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因為反疫苗而呼籲示威。他又承認在群組呼籲司機慢駛及「響咹」,建議示威者使用零錢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以逃避警方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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