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就2019年8月13日機場暴動案服刑的「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涉於去年2月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兩度非禮17歲女囚友,她早前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今(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認為,被告在羈押期間犯下本案,在浴室發生的非禮行為更涉及年輕事主的私處,監禁無可避免,決定判處監禁3個月,與現有刑期分期執行。
據悉,被告畢慧芬(26歲)本於2024年3月刑滿出獄。她在本案被控於2021年2月8日至22日期間某日,以及2月23日,分別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日間活動室及浴室猥褻侵犯女子X。X早前供稱,她曾敷衍被告答應做其女友,被告在日間活動室內突然親吻她的嘴及臉。此外,被告在淋浴時得悉她快將離開小欖後,隨即攬着她、用舌頭舔她的嘴,並用手觸碰其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