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前年通過石籬中轉房屋的遷置安排,將清拆中轉屋以興建公屋,目標在今年年尾清空中轉屋。部分居民早前獲安置或編配公屋單位,餘下多名單身居民被安置入住屯門寶田中轉屋。有住戶不滿安排,今(15日)連同石籬中轉屋居民關注組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關注組認為房委會沿用25年前政策安置居民歧視一人住戶。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居住石籬中轉屋10年的許榮恩,答辯人為特首林鄭月娥及運房局長陳帆。
申請人許榮恩在法院外稱輪候公屋已14年,現被要求由石籬中轉屋遷至寶田中轉屋,他再次收信指,若不接受安置,則被視為放棄及須交出石籬單位。他認為理應與其他居民同樣獲發公屋,或原區安置。
許形容時日無多,變相逼遷,故提出司法覆核,又說「我哋唔係刁民挑戰政府,唔係搞政治」。若司法覆核結果不如理想,他或考慮向運房局提出私人檢控。
41歲的陳小姐亦住在石籬10年,她稱原以為獲編公屋,得知消息後晴天霹靂,她在當區工作及有社交網絡,認為難以適應另一區生活,當局漠視他們生活需求及感受。關注組又指,居民和議員曾多次和當局代表開會反映意見,但對方僅回覆議員。
根據入稟狀,申請人要求法庭作出判決,即石籬中轉屋安置措施以非長者一人公屋輪候時間為基礎,是違反《基本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任何市民在法律前一律平等並不應遭受他人歧視」,而房署以不公平程序對待申請人。他尋求法庭頒令,要求房署給予申請人平等的公屋安置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