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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馬跑手暈倒不治 專家證人質疑救護車遲28分鐘到場明顯延誤 (18:45)

50歲男跑手2018年在渣打馬拉松10公里賽事期間暈倒昏迷,留醫4天後不治,死因研訊今(14日)續。退休急症室顧問醫生、甘澤華繼續以急救醫學專家證人身分作供,直指當天接載死者送院的救護車需時28分鐘到場,「明顯有延誤」,兩位首先接觸死者的醫療輔助隊救護員無配備無線電通訊器,無法直接向大會求助,直接導致延誤調派救護車。

死者李文德(終年50歲)2018年1月21日於西行線5.5公里(W5.5)東區走廊位置暈倒。甘澤華供稱,工作人員向意外事故協調中心(ICC)報告本案死者暈倒時,無通報死者不省人事;ICC接報後亦無問及傷者清醒程度。

甘澤華續指,根據供辭,死者當日早上約8時被人發現,接載死者的救護車AM5023卻於8時28分才到場,需時28分鐘「明顯有延誤」,他又認為,最先為死者檢查的醫療輔助隊二級救護員羅科儀及救護員陳寶成無配備無線電通訊器,二人不知大會緊急聯絡電話,無法直接與ICC調派救護車的人員求助、講解死者身體情況,是「直接導致延誤調派救護車」的原因。

甘澤華又稱,心臟除顫器(AED)有助增加心臟驟停的存活率,需設於3分鐘路程內可取得的位置,惟由死者暈倒起計,AED機抵達現場需時25分鐘,同樣有大幅延誤。他建議增加AED機數量,雖牽涉大量資源,但生命可貴,心臟驟停不常見,仍是「馬拉松中發生最可怕的不幸事件之一」。

甘澤華閱過拍到死者姿勢的相片,直指其面向地、非復原卧式姿勢,若持續姿勢,呼吸會阻塞,身體情況會轉差。聆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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