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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染疫後故意光顧「藍店」兼乘港鐵九巴 認違反檢疫令還押候判 (15:03)

一名28歲技術員涉嫌在確診新冠肺炎後,於本年2月25日至3月1日期間,多次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及光顧「富臨皇宮」、「元氣壽司」、「翠華餐廳」等「藍店」,今(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11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還押至7月5日判刑。案情披露,被告曾在社交媒體貼文說:「垃圾政府,檢測成星期都黎(嚟)都仲唔比(畀)個結果我,如果聽日仲係收唔到,我就日日走去食藍店,食到你比(畀)我為止。」

認罪的被告林顯揚(28歲),報稱影印機技術員,在還押期間,需待法庭索取其背景報告。

案情指,被告分別於2月23日及25日接受核酸檢測及提交深喉唾液樣本,並於27日及3月1日收到陽性結果通知。惟被告於2月24日自行快速測試並取得陽性結果後,同日在社交媒體發帖宣布要每日光顧「藍店」,「垃圾政府,檢測成星期都黎(嚟)都仲唔比(畀)個結果我,如果聽日仲係收唔到,我就日日走去食藍店,食到你比(畀)我為止。」

其後的2月25日至3月1日,被告多次乘搭九巴及港鐵,到訪位於黃大仙新光中心的「富臨皇宮」及鑽石山荷里活廣場的「元氣壽司」等店,並將餐具及遺下紙巾的照片上載至社交媒體,又聲稱「元氣壽司!夠藍!夠愛國!野食自然好味道,逐隻碟都瀨到乾乾淨淨,咁先夠衛生。」

警方於3月8日拘捕被告,警誡會面時,被告承認沒有遵守檢疫令,即在3月1日(第6日)及3月2日(第7日)沒有接受快速測試就提早外出,他又對有關行為表示抱歉,指自己只是想進餐。據悉被告已接種兩劑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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