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中度智障男子前年7月1日涉在旺角向警車投擲汽油彈,被捕後身上再被搜出疑似汽油彈,被控企圖縱火等兩罪,他今(14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岡顧生命是否受到危害而企圖縱火罪,另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則存檔法庭。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早年在父親的回收場工作,但其父因工業意外去世,去年6月曾短暫獲保釋外出奔喪;其母曾於內地服刑,亦已離世。案件押後至6月17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李培浩(現26歲)當日被捕還押至今,另呈上多封其親戚撰寫的求情信。辯方稱,被告對母親去世並不知情,兩名胞弟就讀寄宿學校,並由祖母照顧。辯方透露,早前索取的心理醫生報告顯示被告患中度智障,他適宜答辯,進行審訊則有困難。被告早前表示願意承認企圖縱火的交替控罪,但不獲控方接納;辯方又呈上患輕度智障的清潔工「發仔」李啟發的案例,冀法庭酌情減刑。
案情指,當日晚上近11時半,兩部警車停泊在旺角彌敦道636號外、往尖沙咀方向的左三線。有警員於警車AM9806內,看到身穿黑色裝束的被告手持一個著火的汽油彈,向該警車投擲汽油彈,惟布條與樽身分離,汽油彈未能成功點燃。被告隨即轉身逃跑,警方則追捕被告,最終在亞皆老街的行人路將他制服及拘捕。
警員在被告黑色背囊中搜出一支塞上綠色布、內有液體的玻璃樽及黑色頸套。另在被告身上搜出一對勞工手套及兩個橙色打火機。被告警誡下稱「啲汽油彈我自己整嘅,諗住用嚟掟警車」。化驗結果顯示,玻璃樽內的液體為油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