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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馬跑手暈倒不治 醫療輔助隊總指揮官供稱賽道受傷多屬輕微故同意不派救護車趕赴現場 (17:36)

50歲男跑手2018年在渣打馬拉松10公里賽事期間暈倒昏迷,留醫4天後不治,死因研訊今(8日)續。醫療輔助隊總指揮官表示,工作人員告知有人在跑道上受傷,但無提及傷者情況,他自言為跑手,理解在賽道上受傷屬輕微,認為指派最近的急救站救護員到場已足以應付。對於救護員跑2公里才抵達,他指該站長官有權調派急救單車或電單車。

死者李文德(終年50歲)於2018年1月21日暈倒。身在事故協調中心、當日醫療輔助隊總指揮官梅海淮供稱,隊員分布在城巴、急救站,另有流動小隊、急救單車、電單車及救護車。早上他接獲香港業餘田徑總會(田總)人員通知,在10公里賽事的跑道上,近6公里位置有跑手受傷需協助,但未有提及傷者的情況,他着同事致電最近的H2急救站,以調派救護員到場。

有證供顯示,H2急救站的救護員曾跑往距離2公里外的現場,歷時12分鐘。梅海淮憶起,負責調動救護車的陳建榮曾稱,H2站曾要求派車接送到事故地點,但指引寫明救護車只可載傷者送院,遂拒絕接載隊員的要求。

梅海淮不知誰作的決定,亦無了解救護員提出要求的原因,不過他認為有關決定正確,因渣馬安排車輛單線行駛,若非接載傷者,或影響真正需送院的人士。他強調,每個急救站的長官都有權調派急救電單車或單車,但動用救護車需向中心請示。

死者太太廖美寶質疑,梅海淮為何未有問及傷者情況,就認為派出救護員足已協助傷者,梅海淮指田總人員僅稱有人需協助,「我覺得係輕微,我自己都係一個跑手,通常係賽道上都係輕微受傷」,理解為「仆親受傷」,當時不知悉死者暈倒。聆訊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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