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21日)公布,6月13日起於食物及衛生局、衛生署及醫院管理局轄下的指定醫療處所,實施「疫苗通行證」。使用服務的人(訪客除外)若未接種疫苗,可用48小時內陰性核酸檢測結果代替。「疫苗通行證」不適用於提供緊急或急切服務的醫療處所,例如急症室、普通科門診診所、母嬰健康院及洗腎中心等。
將實施疫苗通行證的指定醫療處所:
.醫管局專科門診診所
.學生健康服務中心及健康評估中心
.婦女健康中心
.口腔健康教育事務科資源中心
.旅遊健康中心
.紅絲帶中心
.健康促進處地區中心
.美沙酮診所
.公務員診所
.政府牙科診所及牙齒矯正科診所
.公務員綜合健康中心
.地區康健中心
.地區康健站
疫苗通行證不適用的醫療處所:
.急症室
.醫管局普通科門診
.醫管局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
.衛生署母嬰健康院
.長者健康中心
.學童牙科診所
.遺傳輔導診所
.遺傳篩選診所
.胸肺科診所及X光中心
.社會衛生科診所
.愛滋病輔導及測試服務
.綜合治療中心
.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
另外,部分提供必需服務的醫管局醫療處所,例如洗腎中心、日間化療中心、老人科日間醫院等,已實施同日快速抗原測試安排,疫苗通行證亦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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