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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婦觀塘泳池溺斃裁定死於意外 官批救生員欠專注「究竟佢哋做緊啲乜嘢?」 (18:29)

七旬婦2017年在觀塘游泳池與男泳客相撞後「沉落水」,15分鐘後被其他泳客發現而獲救,死因庭經4日研訊後,死因裁判官黃偉權今(18日)裁定導致死亡的傷害及疾病分別為蛛網膜下腔出血、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及支氣管肺炎,結論為死於意外。黃官在裁決期間多次反問「沉落水15分鐘無人發現?」,直斥情況非常不理想,另向康文署提出三大建議,包括建立事故檢討機制及加強訓練救生員熟習工作指引。

黃官另裁定,死者蔡芹菜(終年72歲)於2017年7月16日下午2時37分在觀塘游泳池遇溺,9天後在基督教聯合醫院死亡。

黃官裁決時指,法醫無法肯定蛛網膜下腔出血由何時發生,但排除由外來撞撃引致,裁定死者出血屬自身因素。從閉路電視片段可見,死者與男泳客的碰撞並非嚴重,以1.5米高、正在池中站立的死者而言,在1.2米水深的池被撞到,即使飲了池水,理應有能力站起來或掙扎,相信她當時已昏迷,遇溺後吸入池水,致肺部有嚴重彌漫性損傷,終昏迷不醒。

黃官指,救生員若目撃意外不會視而不救,接納各人確實無看到,然而為何看不見正是研訊關注之處。黃官引述康文署就當值救生員的指引稱,常人可於數秒內溺斃,部分人不會掙扎、無聲無色地遇溺,救生員應不時細察水中情況,以10秒「掃射」範圍,相關指引十分清晰。此外,涉事訓練池面積不大,甚或與法庭大小相若,「我唔洗上高台都望到每個角落」,質疑處於兩米高更台上的救生員卻未有發現,反問「究竟佢哋做緊啲乜嘢?」。

對於庭上多次播放的閉路電視,黃官認為「好特別」,因更台的救生員被太陽傘遮擋,「睇好多次都睇唔到救生員做緊咩,有無周圍望定訓緊教都唔知」,他理解室外暴曬辛苦,但不解為何室內要開太陽傘。黃官又斥當值救生員的表現令人非常失望,假如3人按照指引而「不停掃射」,不可能15分鐘都無法留意死者,唯一結論是他們根本無專注在泳客身上,亦無履行視察的職責。

黃官續批評,康文署在遇溺事故發生後僅提交報告作記錄,及至死因庭召開研訊給予建議,署方才修訂指引,有關做法非常不理想,「唔應該等死因庭做呢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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