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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帝琴灣會所泳池遇溺亡 救生員認錄假口供判160小時社服令 (11:40)

一名7歲女童去年9月22日於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游泳期間遇溺身亡,警方調查發現泳池負責人及救生員涉報假口供,隱瞞事發時只有一名救生員當值。涉案3男各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其中一名救生員早前認罪,今(18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稱,承辦商才應為事件負最大責任,被告無須隱瞞,考慮他沒案底,且報告顯示他已深切反省及有悔意,故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認罪的為首被告救生員朱禮言(25歲);同案的救生員戴翔(20歲)和游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28歲)均獲准押後至6月8日答辯。至於涉事的啟勝物業管理公司早前承認違反泳池規例,判罰款2000元。

據首被告承認的案情,事主當日和家人前往帝琴灣探朋友,事主父親下午5時帶事主和其他小朋友到會所泳池玩耍。傍晚近6時,母親尋找事主不果,有泳客在池底發現事主已失去知覺,送院後不治。警方當晚到泳池調查,首被告自稱案發時在泳池當值,另一名救生員則在泵房工作。惟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另一名救生員案發時不在場,警誡下首被告承認說謊,實情是當日下午5時至6時半涉事泳池只有他獨自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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