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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再提堂 其中17人案件轉介至區院審理 (14:01)

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累計27名職員被起訴「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10宗案件今(2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其中17人的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法庭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6月23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餘下10人的案件則繼續留在裁判法院處理,押後至6月9日再訊。早前被撤銷保釋的兩名女被告今獲批保釋,換言之全部被告均獲准保釋候訊。

控方指,會將其中17名被告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分別為趙詠茜、黃潔瑩、卓凱欣、莊嘉宜、李晓儀、趙運紅、楊淑儀、馮鳳豪、陳麗娟、伍家穎、郭愛萍、陳玉玲、鄧美欣、周靈芝、馮凱琍、陳綺雯、盧敏兒。控方稱,各人所涉的控罪,均至少牽涉與另一名被告共同犯案,包括為兩人涉嫌一同襲擊涉事兒童,或一人施襲,另一人則身在現場旁觀。

至於餘下10人即李慧雯、謝綉蔚、林美寶、香詠姍、張惠燕、周翠英、傅悅朗、劉露琪、陳靄盈及李佩貞,控方稱案件將繼續留在裁判法院處理,申請將10人的案件押後至6月9日再訊。

早前被法庭撤銷保釋的趙詠茜和李晓儀今有保釋申請,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二人分別以現金5萬及3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每周到警署報到2次。此外,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童樂居的兒童及職員,另不得踏足涉案地點,以及不得參與照顧兒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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