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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連登及Telegram發帖煽惑他人非法集會 辯方反對部分控罪區院審理 (18:22)

患自閉症的22歲兼職送貨員,涉在「連登討論區」及Telegram頻道發帖,號召市民參與「平安夜革命」,經控方修訂控罪,被告現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3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共4罪。案件原定今(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轉介至區院,惟辯方爭議部分控罪轉介至區院審理,故法庭押後本案至5月5日處理相關爭議,被告還押。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質疑,辯方不反對首控罪於區院審理,但反對其餘3項控罪轉介區院,本案便要分拆兩案於不同法院審理,質疑會否增加法庭時間,但辯方索取指示後仍提出爭議。

控方早前提出修訂控罪,惟被告陳泰森(22歲)因強制檢測未有出庭應訊。經控方修訂後,首控罪指稱,被告於2021年12月13日,在香港煽惑他人參與憑藉普通法及公安條例第18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另4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則指稱,被告於2021年8月19日至12月8日期間在「連登討論區」;於或約於2021年9月4日;及於9月21日至22日期間在Telegram頻道「LIBERKONG 公海」發表陳述。上述貼文及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機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他人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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