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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圍堵理大案3青年暴動罪成還押 被告遭反綁俯伏天台 官斥場面嚇人或受驚被迫順從警指示 (14:14)

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多日,有市民在油尖旺區發起「圍魏救趙」聲援行動,並爆發警民衝突。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的學生及一名無業女子否認暴動罪,經審訊後,今(12日)均在區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批評有警員供辭隱晦及沒施行警誡,被告曾被綁手俯伏天台場面嚇人,他們或受驚而順從,惟被告身上攜有生理鹽水等物品,根據終院案例裁定他們蓄意裝備自己救理大。法官下令索取報告後於5月3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

3名被告為男生伍振豐(現年18歲)、女生羅芷澄(19歲)及無業的梁瓊升(25歲)。羅芷澄聞決後,於休庭時與親友相擁而哭。辯方求情時透露,羅芷澄是嶺南大學一年級生,主修心理學,有志成為心理學家。

法官林偉權指出,案發11月19日的前一晚起,示威者向漆咸道南的警方防線擲磚,有人用手推車運送及向警員投擲燃燒彈,警員發射橡膠子彈,有示威者逃進附近唐樓。警員約兩分鐘後在該唐樓發現防毒面罩等,並拘捕多人。

官斥警員無警誡查問被告不當

林官認為有警員供辭隱晦,多名被捕者似乎被雙手反綁、俯伏天台地上近一小時,場面嚇人,年輕的被告們定必相當驚惶,或意志受損而順應警方指示。被告攜背包的照片等同招認,警員未有提醒對方可拒絕拍攝照片,損害被告權益。林官又斥警員沒在警誡下查問被告屬不當,若縱容警員,他們則會習以為常,此事並不罕見,遂裁定相關證據不能呈堂。

不過,林官認為3人管有生理鹽水和膠索帶等物品,在凌晨到場並非路過,而是蓄意裝備自己參與集結,用網上所謂的「圍魏救趙」方法去救理大,他們跟隨暴動者游走時遇上警員掉頭,情急之下進入唐樓,及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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