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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私隱專員:僱主收集僱員健康狀況資料合法 但須上鎖或加密用後永久銷毁 (13:43)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下,僱主普遍會收集僱員健康狀況資料,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年1月1日至上周五(18日),收到157宗關於收集僱員健康狀況資料的查詢,因此向僱主發指引,建議僱主只收集必要的健康狀況資料,不應收集與預防或控制新冠疫情無關或不必要的資料。

指引列明,僱主應收集最少量個人資料,並採取侵擾私隱程度最低的措施;並應清晰地傳達所有必須資訊,例如向僱員提供《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僱主保留資料不應超過實際所需,當目的已達成,僱主應永久銷毁有關個人資料;僱主應制定政策及設立制度,以記錄僱員最新及準確的疫苗接種資訊及檢測結果。

指引又建議,僱主保障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免遭未獲准許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例如把紙本紀錄存放於上鎖的櫃中、將數碼資料加密、以及只在有必要的情況下准許獲授權者查閱資料。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僱主收集僱員健康狀況資料可被視為合法目的而收集的資料,但僱主仍須遵從《私隱條例》相關要求,不應收集與工作場所防控疫情無關或不必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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