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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令撤銷業權申索 批七旬父圖侵兒子產業「瞪眼說瞎話」 (14:40)

七旬翁指控兩名兒子未經他同意,賣出位於將軍澳維景灣畔的「養老屋」,入稟控告兩子要求取回業權。高等法院法官今(18日)頒下判辭,指稱父親「瞪眼說瞎話」,意圖侵吞兒子的產業,下令撤銷申索。法官亦將案件交予律政司,考慮會否起訴父親在宣誓下作假證供。

本案爭議在於,兩名兒子吳宇軒和吳宇光於2009年購入維景灣畔物業,成為註冊業主。惟父親吳國樑聲稱與兩子達成口頭協議,他與妻子各擁有單位一半業權,兩子只是名義上的業主。

法官歐陽桂如在判辭表示,吳宇光供稱買樓首期來自外婆饋贈的100萬元資金,並有外婆的誓章作證,裁定吳宇光的證供可信。對於父親供稱以120萬元積蓄支付首期,法官斥他是「徹頭徹尾的說謊者」,因為他於2006年至2010年間破產,並無經濟能力置業。

法官續指出,父親強調於2009年的星期日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但簽約日是星期三,明顯是謊話。法官提到,父親有家庭暴力的案底,事後沒有與妻子同居,涉案單位無可能用作養老,裁定父親聲稱的口頭協議不存在。

考慮案中證據後,法官裁定兩子是單位的擁有人,父親沒有任何業權,下令撤銷申索。此外,兩子於2018年以1115萬元出售單位,父親沒有將本宗訴訟的傳訊令狀送達兩子,導致兩子賣樓不果,須賠償經紀佣金和律師費。法官裁定兩子的反申索得直,父親須向兩子支付逾9萬元的佣金和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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