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日(24日)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中表示,《港區國安法》案件由指定法官審理,部分人質疑指定法官是否公正持平,但他作為司法機構之首,可向社會大眾保證,法庭的公正持平不會因上述安排而受影響。他又稱,試圖威嚇審理2019年社會事件案件或國安法案件法官的情況續有增長,批評是直接和公然冒犯法治和司法獨立,必須予以譴責,但法官仍會堅定不移履行職責,無視任何為窒礙工作而作出的威嚇。
指定法官須恪守司法誓言為特區服務
張舉能指出,指定法官由特首任命,任命前可徵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終院首席法官亦會就指定法官的人選向特首提出建議;指定法官與其他所有法官一樣,須恪守《基本法》第104條的司法誓言,維護法制,主持正義,為特區服務,故法官在作出司法決定的過程中,不容有政治或個人因素考慮。
至於由高等法院審理的國安法案件,張舉能解釋,當3名原訟法庭指定法官在沒有陪審團下,他們會就裁決頒下詳列理由的判決書,並於司法機構網站發布,供公眾審閱,適用於有陪審團參與審訊的程序保障措施,同樣適用於這類審訊,確保被告獲得公平審訊。被告一旦被定罪,亦可循相同程序上訴。
張舉能談及,過去兩年,香港的司法獨立不單在本港,甚至在海外都備受關注及評論,倘若關注及評論並非建基於客觀事實和理性討論,而只空憑臆測、出於政治傾向或地緣政治的考量,對促進香港法治或保持司法獨立毫無裨益;在未弄清案情事實、或沒有閲讀和了解法庭裁決理由的情況下,批評法庭裁決既是空洞無據,亦是毫無意義;對法庭獨立性作出沒有事實基礎的質疑亦然,事實上香港享有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