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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琴演奏級學業優秀青年黃埔持磚 裁暴動罪成囚3年半 (12:41)

2019年12月「毋忘初心大遊行」後,兩女一男當晚在黃埔涉為破壞吉野家餐廳的示威者把風,被控暴動等罪。其中被拍攝到手持磚塊的男被告,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1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3年半。辯方求情稱被告讀書成績優秀、有音樂天分,自小循規蹈矩。法官姚勳智認為案情嚴重,惟考慮到被告並無帶領和號召角色,事件沒有人命傷亡,酌情減刑。

被告銀行文員鍾梓軒(現年26歲)被裁定於2019年12月1日,在黃埔德康街、德安街和船景街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罪成,同案另兩名女被告罪脫。辯方求情指出,被告的學業成績優秀,讀大學時獲選院長嘉許名單;他亦有音樂才華,17歲考取小提琴演奏級,是社會棟樑。散庭時旁聽者叫被告「保重!著多件衫」,被告點頭示意。

姚官表示,當晚有人堵路及破壞店舖,被告置身暴動的示威者之中,他遭警方截停後,扔掉手持的磚頭在地上,案情嚴重。姚官引述辯方稱,被告不是積極參與者,他沒有案底;被告是出色的小提琴家,求情信提及他品格高尚,案件令其家人遭受沉重打擊,被告感到無奈。

姚官認為被告並非出於預謀犯案,案發歷時十數分鐘,但現場有兩家店舖被嚴重破壞,加上示威者以磚頭堵路,導致交通擠塞,破壞社會安寧,就本案可判處4年或以上監禁。姚官考慮到被告不是帶領者和號召者,沒有造成人命傷亡,他亦承認大部分案情,酌情減刑至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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