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巴裔漢2019年在尖沙嘴重慶大廈一賓館房間,收留越南裔女友人及其一對9歲孖生子女期間,涉強姦其中智力不足3歲的女兒,女友人揭發後帶子女離開並報警。巴裔漢否認一項強姦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強姦罪不成立,作為交替控罪的企圖強姦罪成,今(10日)於高院被判囚10年。暫委法官布思義判刑時指出,若非事主尖叫及其孖生哥哥前來查看,被告必然會繼續強姦事主,認為本案行為與一般強姦罪僅「一線之差」。
巴基斯坦裔被告馬力Amir Aftab(57歲),被控於2019年10月8日,在尖沙嘴重慶大廈賓館內企圖強姦9歲女童X。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出於善心收留事主一家,望法庭接納其行為與本身性格不符,他亦無預謀,事主的孖生哥哥出現,令他「突然回到現實」,繼而停止行為。
布思義判刑時指出,接納被告行為是偶然發生,沒有預謀,又稱案中被告褪去事主的內褲,觸碰其陰部,對事主而言是非常駭人的經歷,加上被告不認罪,令事主一家要再次回憶事件。
布思義強調法庭要保護社會上的弱勢社群,判刑須具阻嚇性。事主年僅9歲,正處於對他人建立信任的年紀,被告的行為涉辜負事主對他的信任,加上她智力不足3歲,尤其脆弱,亦不接納被告不知事主智力較低。布思義稱被告的行為嚴重,事後亦沒有悔意,判囚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