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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案|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上訴 明年3月開審 (11:27)

《港區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因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共判囚9年,他其後提出上訴,今(26日)在高院上訴庭進行法庭指示,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審理。案件將排期於2022年3月22日至23日進行聆訊。

上訴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郭兆銘(Clive Grossman)、大律師關文渭及陳碧琪。原審時的其中一名代表大律師劉偉聰則不獲留任,據了解是遭法援撤換。答辯方代表為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身穿羽絨背心及戴上眼鏡的唐英傑精神不俗。

資深大律師郭兆銘稱,原審法官未有處理部分證據,故會索取原審階段部分證人的口供騰本,明年審訊時亦會在庭上播放片段。彭官下令將案件訂於2022年3月22日至23日聆訊,上訴方須於同年1月14日呈交書面陳辭,律政司則須於14日內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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