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女銀行家於2018年在尖沙嘴一間醫務所注射「Botox針」後死亡,死者的遺囑執行人昨(11日)入稟高等法院向涉事醫生的太太與兒子追討損害賠償。入稟狀未有列出索償金額。
原告為張美玲(音譯)及張靄玲(音譯);被告為醫生的太太李劉慧珠及兒子李明昇。
入稟狀指稱,張淑玲在2018年11月12日,在李宏邦醫生位於尖沙嘴格蘭中心一單位的診所注射「Botox針」後昏迷,其後心臟停頓死亡。原告稱,兩被告在診所協助為事主急救,延誤事主送院時間,認為兩人涉疏忽及違反責任,故提出索償。
52歲女銀行家於2018年在尖沙嘴一間醫務所注射「Botox針」後死亡,死者的遺囑執行人昨(11日)入稟高等法院向涉事醫生的太太與兒子追討損害賠償。入稟狀未有列出索償金額。
原告為張美玲(音譯)及張靄玲(音譯);被告為醫生的太太李劉慧珠及兒子李明昇。
入稟狀指稱,張淑玲在2018年11月12日,在李宏邦醫生位於尖沙嘴格蘭中心一單位的診所注射「Botox針」後昏迷,其後心臟停頓死亡。原告稱,兩被告在診所協助為事主急救,延誤事主送院時間,認為兩人涉疏忽及違反責任,故提出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