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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涉網上發布煽惑傷害警員受審 辯方質疑被告遭警誘導招認 (15:45)

去年中環「天下制裁」集會期間有警員遇襲受傷,60歲男子涉其後在facebook發布煽惑他人傷害警員的言論,他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今(25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警誡下承認撰寫帖文,但他不認為是煽動他人襲擊警察,辯方爭議被告招認的自願性。

被告蔡易文報稱無業,被指稱涉去年1月20日,在港意圖使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及惡意導致該等警員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事發前一天,在遮打花園有集會促請國際制裁港府,之後有警員在長江中心附近受襲及被擊打頭部。案發當天凌晨3時許,被告在facebook發布公眾可瀏覽的帖文:「今日幾個popo被打爆缸,雖然滿頭鮮血,但無打裂頭顱(頭骨),其實都只是皮外傷。大家要知道若果頭被重擊,失憶(或局部失憶)的可能性很高,失憶就無法指控任何人,否則被打的人認得和記得對方個樣或特征,會有手尾跟,所以要盡力而為(學popo)」。

帖文獲得86個「讚好」等反應、23個留言及5次分享。有人留言「打都要大大力咁打落去」,被告回覆「就係囉,好多細路被popo打到頭顱破裂,腦漿都流到滿地!就算無死,下半世都變廢人!」同年5月,警方到被告住所拘捕他。

控方指稱被告警誡下自願招認,案發日子及帖文的上文下理顯示被告有意鼓勵他人針對警察,目的是令警員失憶。辯方爭議,警方誤導被告在無律師代表下錄口供,盤問時誘導被告,以及拒讓被告服抗敏藥,致他在精神不佳下進行錄影會面。

被告於錄影會面解釋,帖文是描述事件及解釋頭部受襲可致失憶,「盡力而為」則指稱遇襲時,應重擊施襲者頭部令其失憶,以防對方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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