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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前行政總監申延新聞材料檢視期獲批 官限10月28日前交清單 (13:32)

警方去年8月搜查壹傳媒大樓並檢取大量文件,壹傳媒前行政總監黃偉強等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歸還屬新聞材料和涉「法律專業保密權」(LPP)的文件,法庭下令警方交出所有資料予雙方共同審視。黃偉強今(12日)於高等法院申請延長檢視期限42天,法官陳嘉信稱這是首次就非數碼資料申請延期,故批准自上次申請起計延後35天,黃偉強須於本月28日前提交清單。

黃偉強一方就非數碼資料申請延期42天作檢視,涉及一個大膠箱內的10個項目。黃偉強一方續稱,需時修訂資料的列表清單,稱黃偉強與警方共同審視資料時須給予法律意見和準確記錄,而雙方協議未有就共同審視定下期限。

代表警方的律政司反對申請,稱黃偉強無法解釋為何延誤,提到相關實體資料包括匯豐銀行卡和名片,認為他嘗試延遲進度。

陳官稱,連同早前就數碼資料申請延期,今次是黃偉強第七次申請延期。陳官提及雙方就非數碼資料總共審視16次,下令黃偉強一方須於10月28日前提交與LPP及新聞材料無關的資料,並不得再度申請延期,否則撤銷其申索,而警方有權閱覽該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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