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0更新】支聯會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早(8日)在其位於金鐘美國銀行中心的辦公室被捕。警方表示,國安處今在多區採取執法行動,以《港區國安法》下的《實施細則》附表5第3(3)(b)條「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拘捕3名男子和1名女子,年齡介乎36至57歲。
支聯會表示,今早7時許,國安處拘捕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現時他們分別被扣留在中區警署、荃灣警署、旺角警署及元朗警署。警方稱,所有被捕人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保安局:支持警方依法採取執法行動
保安局表示,支持警方依法向公然表示拒絕遵從《港區國安法》第43條下的《實施細則》附表5提交資料要求的團體採取執法行動,有關團體無視警告,一意孤行,堅決拒絕配合提交資料的要求,警方必須採取執法行動。
保安局重申,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實施細則》附表5清楚訂明沒有遵從有關提交資料要求的後果,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