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女文員及17歲男生涉於去年5月至12月製作及派發提倡港獨的傳單,遭警方國安處拘捕,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押後至8月26日轉交區域法院審理。兩被告申請保釋再被拒,放棄8天覆核保釋權利。
兩被告依次為文員曹雪芯(45歲)及學生黃俊偉(17歲),案件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蘇官拒絕保釋申請時指出,未有足夠證據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控罪指出,兩人於去年5月至12月11日期間,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即意圖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煽動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