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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青年涉搶槍控暴動等3罪 警稱瞥見被告握槍柄 辯方質疑警記事簿無提及 (16:15)

18歲青年前年12月上水「和你shop」活動涉搶去警員一支霰彈槍,未有成功開槍,他承認兩項拒捕罪,但否認暴動、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及襲警3罪,案件今(3日)於區域法院續審。與警員X一同追截被告的警員稱「見到被告揸住槍柄」,辯方質疑其記事冊的紀錄並無提及搶槍,稱他看過事發片段才知道事件,警員同意有關說法。

與警員X一同追截被告的警員周呈琛供稱,前年12月28日上水廣場天橋一名男子被圍毆,他與警員X到場追截涉案者。庭上播放的片段顯示警員追捕過程,警員周呈琛手持防暴圓盾及胡椒噴霧,同袍X則手持警棍,背着防暴槍。X在前追捕身穿黑外套的被告,周呈琛跟上協助 ,曾警告「警察,咪走,否則使用胡椒噴霧」,隨即施放,周呈琛欲上前搭被告膊頭,卻被推開後一米,周呈琛感到心口疼痛,並再施放胡椒噴霧。

周呈琛續稱,被告一邊跑一邊脫下外套,露出紅色上衣,並嘗試進入商場內Swarovski舖位。X與被告糾纏期間,X曾大呼「搶槍」,周呈琛稱瞥見「佢(被告)揸住槍柄」。周呈琛欲控制被告,被告極力反抗並將他推向櫃台,隨後有支援警員到場。

辯方盤問時質疑周呈琛與被告在天橋時有一定距離,被告當時無法推開周呈琛,且他的記事冊只提及曾施發一次胡椒噴霧,與庭上證供不符,周呈琛解釋「當時記憶不肯定,寫得唔夠仔細」。

警員X下午作供,稱懷疑被告是圍毆男子的涉案者,遂追截他。X曾搭着被告的膊頭及表明身分,惟被告不斷反抗。X稱警員周呈琛施放胡椒噴霧後,被告先後推周呈琛及X的心口。被告之後跑入商場,X試圖兜截 ,惟被告反抗,X遂用警棍揮打被告手臂。

有兩名警員嘗試截停時,X稱「突然覺得好似被人扯咗下」,見被告用左手反手捉住槍柄 ,形容「力度不斷拉扯」,X警告說「鬆手,你搶槍!」,惟被告沒有理會,他的左手食指扣在扳機,並連續拉了3下。X稱,其防暴雷明登長槍裝上布袋彈,但無上膛及鎖上保險掣,因此未能成功開槍。X遂用警棍擊打被告的左手3下,他才鬆手。聆訊明(4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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