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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得志涉發表煽動文字等14罪 控方稱或因應唐英傑案修訂控罪 官准押後周四再審訊 (15:31)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早前因在街站發表「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案件今(2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料需時5日。控方稱,由於本案牽涉「光時」口號,唐英傑案明日(27日)的裁決或會界定哪些字眼具分裂及煽動元素,與本案有直接關係,控罪或因應裁決再修訂。辯方不反對安排,又稱裁決會影響辯方決定專家證人作供的安排,《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遂將案件押後至周四(29日)上午。

辯方反對控方在開案陳辭中,就煽動文字的案情增加內容,擴大檢控基礎,但陳官表示控方有權修改開案陳辭,稱法庭會亦視乎證據作決定。

控方庭上透露,將傳召曾在唐英傑案作供的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專家證人。辯方亦會傳召曾就該案出席的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以及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專家證人,另會傳召香港大學語言學教授梁曉姿為專家證人,惟其報告以英文撰寫,需時翻譯。

官自稱「地道香港人」 冀專家證人不單以學術角度處理

陳官強調文字具生命力,因應時代改變產生多次創造,字典無法翻查意思,惟大眾溝通時會理解,如港人自創的「hea」字、或內地使用「躺平主義」,又稱自己是「土生土長香港人,識寫中文、識講廣東話,地地道道香港人」,冀專家證人不會單以學術角度處理本案。

另外,開庭時,有旁聽者向快必揮手,陳官斥責他們,指出旁聽者需遵守刑事審訊規則,不得有任何動作或喧嘩,影響審訊或作政治陳述,着公眾要「尊重自己、尊重法庭、尊重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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