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鰂魚涌公園槍殺案高院開審 控方:被告涉因遺產糾紛槍擊四名舅姨 (17:14)

2018年發生的鰂魚涌公園槍殺案,女保鑣疑因家族糾紛而向其4名姨姨及舅父開槍,導致2死2傷,女子否認兩項謀殺及兩項有意圖而射擊罪,案件今(6月30日)在高等法院開審,並選出7名全女陪審團。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因埋怨其7名姨姨及舅父,在其母親去世後才處理去世外婆留下的物業等,在鰂魚涌公園向4名姨姨及舅父開4槍。被告在警誡下稱「嗰啲係我屋企人,之前有啲仇口,所以開槍打佢哋」,她及後更正為「糾紛」。

原名魏朝霞的被告詹心桀(44歲),被控於2018年6月26及27日,在香港謀殺其二姨詹少芬(80歲)及四舅父詹鎮基(62歲)。二姨在2018年6月26日送院不治,四舅父則於翌日死亡。詹心桀另被控於同年6月26日,在太古城道鰂魚涌公園意圖使其二舅父詹前駒(72歲)及三姨詹小慧(60歲)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他們射擊。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的母親為家中長女、有7名弟妹。被告的外婆在2011年去世,留下鰂魚涌南豐新邨一單位,未有立遺囑。被告母親於2013年身體轉差,在被告同意下入住老人院,2年後離世,被告埋怨7名姨姨及舅父為何不於其母在生時處理外婆的遺產,又怪責他們未有好好照顧其母。

及至2016年,四舅父詹鎮基發現被告在網上指控家人沒與其母分享遺產等,被告及後承諾會刪去內容。家人翌年擬定家族協議,二舅父詹前駒建議以800萬賣去物業並8人平分款項,原屬被告母親的款項則由被告及其兄長魏敬東平分。

4名涉案姨姨及舅父、被告及其兄長相約於2018年6月26日到玉桃軒酒家吃飯,飯後步行至鰂魚涌公園,其間家人提及家族協議,惟被告稱需時考慮,被告談及任職保鑣的事及示範自衛術,在家人欲離開之際,突然掏出手槍並開4槍,分別射中四舅父詹鎮基及二姨詹少芬的頭部,二人其後不治;二舅父詹前駒上臂中槍,子彈射入其肋骨與肺之間,三姨詹小慧則左肩擦傷。

警方接報到場後發現被告身上有涉案手槍,其槍膛及槍匣分別有1粒及4粒子彈,身上另有41粒子彈,當場將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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