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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商人認冒警非禮14歲女童逼口交 辯方求情:被告做可怕錯誤決定 (15:57)

27歲生果進出口男商人去年向一名14歲女童冒認高級督察,訛稱自己曾在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麾下任「速龍小隊」成員,又相約女童外出,在酒店內逼女童口交、模仿艷星動作等,事後遭女童自行報案揭發。男商人今(6月3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各一項冒充公職人員及非禮罪,須還押至8月11日候判,待法庭索取心理報告。 

被告陳柏傑(27歲)被控於2020年8月25日,在香港假冒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另於同年11月1日,在旺角砵蘭街196號維多利亞酒店內,非禮案發時14歲的女童X。辯方求情稱,本案是一件令人傷感的事件,錯不在於女童,而是被告做了一個可怕的錯誤決定。 

控方案情指出,去年8月底,被告在一個社交應用程式認識女童X,被告以自稱「黃希文(音譯)」,聲稱自己為沙田警署的一名高級督察,以及稱自己曾為「速龍小隊」成員,為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的下屬。被告與X沒有經常聊天,至同年10月X的男友被捕,X遂用通訊程式Telegram主動找被告,其間被告邀約X外出遭拒。 

X於10月31日晚上離家出走,並告知被告,兩人在翌日凌晨見面,被告帶X到沙田麗豪酒店打算入住,但因客滿,兩人改乘的士到旺角維多利亞酒店。上房後,被告便要求X替他除褲,在X拒絕下,被告自行脫褲並要求X替他口交及吞精,女童因害怕而不情願跟從;另被告着X模仿艷星動作,但X不懂。早上退房後,X自行到警署報案揭發事件,並將被告冒警的信息交予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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