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唐英傑案|警向被告射失兩發胡椒球彈 辯方質疑若射中被告面或更危險 (18:20)

《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的第二天審訊今午(24日)繼續,被告唐英傑駕駛電單車先後三度衝過警方防線,最後撞上第四道防線,令3名警員嚴重受傷。控方繼續傳召目擊唐英傑衝過防線的警員作供,其中有警員曾對唐英傑發射兩發胡椒球彈,但沒有打中他。辯方質疑警員向行駛中的電單車射擊,做法危險,警員不認同。

位於第二道防線的警長朱港稱,當日他與隊員共8人在軒尼詩道和菲林明道設立防線,其後一直沿軒尼詩道向金鐘方向前進,走到修頓球場外時,看到前方有電單車高速駛過來,他舉起右手示意及大叫停車,但被告無理會,電單車最終在他身旁駛過。辯方問朱港,被告有沒有嘗試避開警員,朱港稱被告於最後一刻有避開。

在謝斐道及盧押道設立第三道防線的偵緝警員王燊華供稱,他當時見到有電單車從駱克道右轉入盧押道,並聽到市民的歡呼聲及拍掌聲,他和隊員走上前示意他停車,但被告加速右轉入謝斐道。

另一名警員盧晉禮則表示,他當時大叫停車,警告無效遂發射兩發胡椒球彈,但兩發均沒擊中被告。辯方質疑,若胡椒球彈當時命中被告面部,會否對警員造成更大危險。盧晉禮回答不會,稱他當時是瞄準身體,目的是令被告停車。聆訊明日(25日)繼續。

唐英傑案 相關報道:

女警司供稱被告高速越過防線但沒警員受傷 

相關字詞﹕港區國安法 唐英傑案 胡椒球彈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