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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區選敗選人無交選舉申報書 一還押小欖一囚半年 (14:17)

2019年區議會選舉兩名落敗候選人,觀塘栢雅選區、公民黨前執委陳宇明,以及沙田錦濤選區的吳志雄,被指選舉後沒有依期提交選舉申報書,早前各承認一項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供選舉申報書罪名。吳志雄因有精神病紀錄,裁判官杜浩成今(1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下令他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以待其精神科報告。陳宇明則被判囚6個月,為判刑最重的同類案件。

被告為41歲軟件工程師陳宇明及55歲已退休的吳志雄。代表陳宇明的辯方律師求情稱,陳宇明一時大意,與委託的選舉代理人溝通出錯,才沒有如期遞交,現時亦因還押而未能填妥資料。被告當時受離婚官司及失業影響,現時要供養父母及孩子,為家庭經濟支柱,強調陳宇明無意影響選舉的公平性,希望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罰。杜官多次質疑辯方的求情理由,「自己唔睇(電郵)關人咩事?」、「聽落似開脫理由」。

杜官判刑時稱,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沒有原因將判刑降低。他指出,過往有5宗同類案例,判刑由罰款至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等,顯示法庭重視此類案件,認為判刑需具阻嚇。杜官又稱選舉是否公平公正,直至今日都未能核實,判被告監禁9個月,考慮他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判囚6個月,即時執行,並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辯方若提出上訴,需於下周五(25日)前遞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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