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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護士涉襲警受審 辯方稱被告遭警噴胡椒噴霧後昏迷 (16:30)

警方於前年11月圍堵理大校園,大批示威者隨後於各區爆發衝突。一名獸醫護士被控在尖沙嘴公主道襲擊警務人員,案件今日(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被襲警長供稱,被告拒絕出示身分證後,雙方發生糾纏及墮地;惟辯方盤問時指出,有警員向被告施放胡椒噴霧,令被告頭部遭重擊後不省人事,警長否認。

被告李君珩(31歲)報稱獸醫護士,被控襲擊警務人員,控罪指稱他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嘴公主道近編號AA8978的燈柱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

警員編號3925的警長黃詠麟供稱,當時他在公主道疏導交通,看到被告在對面行人路手持彩色長傘,於是上前截查並要求被告出示身分證明,但被告未有出示。及後兩人在糾纏期間跌倒在地上,被告曾猛力反抗,黃詠麟向被告警告不遂,故向被告面部施放胡椒噴霧。隨後兩名警員協助黃詠麟,警員20544為被告鎖上手扣。黃詠麟稱自己當時沒有傷勢,更稱被告從未不省人事,事後在羈留所看到被告頭部有傷口,但未知何時造成。

辯方質疑黃詠麟庭上口供與書面供辭不一樣,他在口供紙上稱「心口近鎖骨位置有紅印」,但回答主控時稱沒有傷勢。黃詠麟被辯方盤問時,表示當時感覺到痛楚,稱「感覺痛,但唔係傷勢」,因此未有求醫。黃詠麟及後表示需要查閱口供紙。

辯方又指出,當時被告走向旺角方向,其間有5至6名警員向他照強光,命令他舉起雙手及出示身分證明,被告遵從卻被制服,有警員向他施放胡椒噴霧,頭部遭到重擊後不省人事;惟黃詠麟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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