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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卡實名登記|邱騰華:個人向每間電訊商最多登記10張、企業25張電話卡 須提供姓名、身分證號碼 (14:42)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今午(6月1日)就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見記者,表示《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本周五(4日)刊憲,下周三(9日)交立法會,料9月1日生效,會分階段實施。

邱騰華稱,電話卡個人用戶要向所屬電訊商提供個人資料作實名登記,包括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日期、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公司或企業要提供商業登記及企業內指定者的個人資料。限額方面,個人用戶可向每間電訊商最多登記10張、企業最多25張儲值卡。

其他重點如下:

.16歲以下用戶登記個人卡時,要有成人一同確認及登記該成人的個人資料

.電訊商在實名制下要核實用戶提供的資料,並保管及儲存資料直至電話卡取消登記後最少12個月

.實名登記制度會分階段進行,規例於今年9月1日生效後,電訊商要建立登記系統。2022年3月1日起,新的預付儲值卡及上台月費服務都要實名登記後才可啟用。2023年2月23日前,儲值卡現有用戶亦要完成實名登記。但現有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只在「轉台」或開立新電話號碼時,才要按新規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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