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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護理員、女學生涉8.31暴動受審 控方稱兩被告逃跑時遭截停 (14:56)

前年8月31日港島大型衝突中,16人被控暴動罪並分3案審理,3案早前已審結,其中15人被裁定無罪,一人被裁定罪成判囚4年。第四宗8.31暴動案今(24日)在區域法院開審,一名男護理員和一名女學生否認暴動等罪,控方指稱兩人在逃跑時被截停,均穿深色衣服及戴上防毒面罩,並分別被搜出無線電對講機及激光筆。

被告為護理員楊光智(26歲)及學生湯嘉欣(21歲),兩人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近天樂里參與暴動。楊光智另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湯嘉欣則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管有一支激光筆。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當日傍晚開始,眾多示威者集結在灣仔及銅鑼灣一帶堵路及縱火,至晚上近8時,示威者在軒尼詩道破壞豎立在大廈外牆的大公報標誌,並與進行掃蕩的警方對峙。警方繼續推進,部分示威者往灣仔道撤退,惟仍有眾多示威者沒散去,向警方擲汽油彈、照射強光及縱火。

當警方掃蕩至摩理臣山道及天樂里一帶時,逾百人沿軒尼詩道及灣仔道向東逃跑,當中包括兩被告,他們在灣仔道近陳東里被截停,當時兩人身穿深色衣服及戴上防毒面罩,首被告另戴了頭盔,被搜出無線電對講機及生理鹽水等;次被告則手持長雨傘及行山杖,警員在其背包搜獲激光筆、護目鏡及手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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