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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遊行涉非法集結案 梁國雄:行無愧怍心常坦 身處艱難氣若虹【附求情信節錄】 (14:11)

前年10月1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及秘書蔡耀昌、民陣陳皓桓等10名泛民,在港島參與「沒有國慶 只有國殤」遊行案,辯方今(24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梁國雄在親撰求情信中表示「我已認罪,但不認錯」,質疑和平遊行何罪之有,並引用陳獨秀名句「行無愧怍心常坦 身處艱難氣若虹」作結。

梁國雄由資深大律師潘熙和大律師黃宇逸代表。辯方為梁國雄求情時透露,梁國雄患有冠心病,3條動脈的其中2條已閉塞,又引述多封來自不同勞工社福機構或團體代表的求情信指出,梁國雄不僅是電視鏡頭或新聞下的「長毛」,而是有為草根階層、弱勢社群、老人家及勞工等默默付出。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撰寫的求情信亦形容梁國雄「擁有一顆關懷的心」,且是勇於將自己的夢想與理想實現的人。辯方提及梁國雄曾牽涉的多宗司法覆核案,稱他是一個相信香港司法制度能改變香港社會的人。

辯方續稱,梁國雄及其他被告從無鼓吹暴力,各人當日完成遊行後已離去,事後約下午4時許灣仔金鐘一帶出現的暴力事件,與各被告無關,而且是次規模比「8.18流水式集會」為小。不過,法官胡雅文質疑各被告對事後的事情仍有一定責任,因即使他們下午2時許完成遊行,但遊行隊伍中的示威者亦是他們的一部分,稱「當時已不是8月,這是10月」。

梁國雄求情信節錄:

長期以來,我一直致力於爭取民主、公義。不論在議會內外,均以實現全面普選為職志。在港人為此協力奮起,抗爭不輟之際,我豈能不於所處崗位悉力以赴,共同抵抗林鄭政權的逼迫打壓。舉行「十一大遊行」身先士卒,與群眾共同進退,自然是應有之義。

法官閣下,我在此陳情,並非為自己砌辭開脫,而是想闡明發起「十一大遊行」的初衷和原委。公民抗命本就是訴諸群眾良知,光明磊落的行為,根本毋須有所隱瞞,亦不必祈求憐憫。

我既然已選擇抗命之途,自然明白必須坦然面對崎嶇前路,入獄承擔刑責,乃是必經之徑。「行無愧怍心常坦 身處艱難氣若虹」,我謹以此作結,並與香港市民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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