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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亞氏保加症男子認暴動罪 囚2年10個月 (11:45)

去年2月29日,市民在旺角響應「紀念8.31太子站事件」,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一名便衣警員落單後,遭人群包圍襲擊和追截約200米,事後腳踝骨折。男生向便衣警投擲水樽和竹,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另一項襲警罪則留於法庭存檔,今(24日)在區域法院判囚2年10個月。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引述辯方的求情時指出,認罪的被告紐卓暉現年21歲,患有亞氏保加症,案發時因看到警員拔槍指着巿民,加上受病情影響令個性偏執,在無任何特別裝備下,一時情緒失控犯案。

姚官強調,暴動是嚴重罪行,在本案中,受傷警員被多人包圍,三度遭他人投擲物品,若非警員成功會合其他同僚,後果不堪設想,故以監禁5年作量刑起點,但考慮被告非帶領角色、受病情影響判斷力、無刑事記錄,故採納囚4年3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終判處被告入獄2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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