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黎智英財產遭凍結 李家超拒答實際理由:為防危害國安有法律依據 (19:15)

保安局上周引用《港區國安法》,凍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股份等財產,保安局長李家超今日(17日)回應事件時稱,行動有法律依據,充分考慮他所掌握的資料而作出,凍結資產亦是防範及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重要措施,至於具體涉及的款額及實際所考慮的理由,他說不適宜公開。

被問到當局會否取締《蘋果日報》,李家超表示,今次採取的行動,是依法打擊危害國安罪行,與新聞工作沒直接關係。他又稱個別媒體的運作,是個別媒體的事情;任何涉違法行為,特別是危害國家安全,當局均會嚴厲打擊。至於如何處理個別組織,李家超說如有相關法律條文,會依法處理。

對於今次凍結資產有否違反《基本法》所保障的私有財產權,李家超表示,國際公認凍結資產有效打擊洗黑錢及對違法行為的融資,目的是為防範及懲治有關的違法行為,與私有財產無關。

黎智英財產遭凍結 相關報道:

保安局引《港區國安法》凍結黎智英壹傳媒股份及3公司財產(5月14日)

相關字詞﹕黎智英財產遭凍結 黎智英 港區國安法 凍結資產 保安局 李家超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