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2日,警方在一間位於灣仔、透過網上住宿租賃平台Airbnb租出的單位內,搜出過百枚汽油彈成品及半成品,其中一名被捕男生今(1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法官葉佐文稱,暴力並不能解決問題,只能加深社會矛盾,形容被告「以身試法代價好大」,而本案的汽油彈案發時放置在商住大廈內,數量非常多,一旦引起火警非常危險,加上被告與他人有計劃共同犯案,最終判囚3年2個月。
辯方求情透露,案發時在大學修讀公共行政政府學士的被告莫禮滔(23歲),現已還押17個月,其間祖父母先後過身,但無法出席喪禮。
被告承認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堅拿道西冠景樓4樓一單位內,管有59個汽油彈、79個載有白色廢棉的玻璃瓶、50個玻璃瓶、約4.6公升內含柴油的黃色液體、約1公升內含異丙醇的無色液體、約4.9公升內含汽油的綠色液體、白色廢棉、布條、布及毛巾。被告因承認交替控罪,另一項串謀縱火罪留檔法庭不予起訴。
同案另有4名被告,其中學生楊泳茹(23歲)已認罪,同判囚3年2個月;另外3人學生鄭錦輝(22歲)、無業的丘建威(25歲)、地盤工人黃建棋(20歲),將於5月14日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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