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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二號橋暴動案 被告自辯稱感受衝突場面 示威者角度寫文內容虛構 (14:55)

前年11月12日中文大學二號橋衝突,4名大專生被控暴動等罪,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今(5日)在區域法院續審。中大中文及教育雙學士、副修英國文學的第四被告鄧希雯自辯時稱,當天從網上看到二號橋有校方代表,因此想到該處看看,打算逗留一會便離開,惟不久出現了她從未經歷過的衝突場面,觸發她停留專注以「感官」感受,回過神時已遭制服。

鄧希雯供稱,因家中環境問題,當天清早便一如既往到中大的大學圖書館做功課,至下午約1時離開圖書館,到「女工合作小賣店」吃午飯時,她從社交媒體上看到二號橋有校方代表在場,遂起行到該處看看,在接近二號橋迴旋處途中,從他人手中接過一些物資,包括防毒面罩、眼罩、手套及手袖。

鄧希雯續稱,到達二號橋後,見到人群散開,於是走到前線站在一旁觀察,不久警方施放催淚彈,她便戴上別人給她的防毒面罩。她表示,由於從未經歷過如此場面,對她有很大衝擊,觸發她運用自己的「感官」感受環境,並專注在腦海中為場景尋找合適的詞彙及建構圖像,直到有人叫她離開,她才回過神,但隨即被捕。

鄧希雯表示,她被帶到警署後,曾問警方能否取回iPad做功課,但只獲一名男警和一名女警分別回應「仲做嚟做咩?」、「你休息下啦」。

在控方盤問下,鄧希雯稱她因事件而寫了兩篇文學創作,當中有以中大示威者角度出發所寫成的段落,但強調均屬虛構。控方就此質疑她是否連庭上證供也是虛構,鄧希雯否認。

4名被告依次為中大學生陳起行、理大學生李俊皓、IVE學生張俊浩及中大學生鄧希雯。陳起行、李俊皓均選擇不自辯,但傳召了品格證人作供;張俊浩則已自辯完畢,並傳召胞姊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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