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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智障童院舍墮斃 陪審團裁死於意外【短片】 (15:33)

14歲智障童院舍墮斃 陪審團裁死於意外 死者母:希望還孩子一個公道(拍攝、剪接 :劉澤浩)

14歲中度智障及自閉症男生5年前在私營殘疾人院舍「康橋之家」墮樓身亡,其死因研訊今(4日)踏入最後一日,死因裁判官黃偉權引導陪審員時稱陪審團可以考慮死者梁子駿(終年14歲)是「死於意外」或「死因存疑」。3女2男組成的陪審團中午12時35分開始退庭商議。

【15:30更新】陪審團經商議後,以全數5票一致裁定梁子駿「死於意外」,並裁定梁子駿於2016年8月23日下午約4時45分,於葵涌禾塘嘴街109至113號萬成大廈3樓「康橋之家」111號房的窗墮下,導致身體多處受傷而死。

梁子駿母親稱自己也要釋懷及放下,希望可還孩子一個公道,陪審員也作出了公正裁決。她希望政府興建多些殘疾院舍,當局要多些進行突擊巡查,院舍員工要多點愛心及耐心。

工黨張超雄認為,雖然死因庭裁定梁子駿死於意外,但背後有很多人為及制度上的疏忽,最後導致意外。他質疑「一對40人」的人手比例太低,護理員甚至毋須任何培訓。他說,2019年曾要求政府檢討法例,業界也認同及願意改善,但在慘劇不斷發生下,政府仍不為所動。他呼籲政府立即跟進死因庭的建議,又稱每個人也有機會入住低質素的院舍。

【15:15】官:無證據顯示自殺他殺 引導陪審團考慮死於意外或存疑

黃偉權引導陪審團時表示,陪審團責任是對死者的死亡作結論,考慮是否接納證人證供或其比重時,應以「相對可能性」作為衡量標準,裁定可能性較大的為事實;又提醒陪審團,誠實證人都有弄錯的時候,加上案發在5年前,證人遺忘事件細節是可以預見,又請陪審團考慮證人的背景,如梁子駿母親有精神病紀錄。他提醒,證人不在證人枱上作的證供,以及庭上作供態度均不需考慮。

黃官表示,基於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被告是「非法他殺」,故可排除此選項。黃官又指出,梁子駿患自閉及中度智障,智商等同5至7歲,他對生與死的概念理應尚未形成,亦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有自殺念頭,可排除「自殺」選項。

黃官續說,如陪審團接納法醫或其他證人的證供,可考慮死者「死於意外」;若沒有足夠證據裁定死因,便可考慮「死因存疑」,即代表死因不明。

黃官表示,陪審團可考慮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以防止類似事件或證供披露的其他危險情況發生;並促請具採取適當權力的人,就公眾關注的工作系統或不足之處提出建議,如康橋之家本身是否存在問題,或社會福利署對康橋之家的監督是否足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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