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生前就部分資產作分配安排,惟前妻楊福娥及幼女陳慧慧對安排有爭拗,其中楊福娥不滿陳慧慧隱瞞物業已升值,高等法院於2016年判楊福娥勝訴,並下令陳慧慧交還逾80億元予楊福娥。陳慧慧提上訴,惟官司未有裁決,楊福娥已因病離世。案件今(28日)於上訴庭審理,法官聽畢雙方陳辭,將擇日頒判辭。
本案爭議在於,陳廷驊生前打算給予長女陳慧芳及幼女陳慧慧各分45億元資產,二人要各把其中三分之一、即15億元分予楊福娥。不過,楊福娥接受資產後,質疑陳慧慧隱瞞相關物業已升值,令她少收差額。
代表陳慧慧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表示,無論涉案資產價值多少,楊福娥只會獲得三分之一,所以陳慧慧已跟隨父親的分配安排。翟紹唐又指出,楊福娥所得的資產沒有涵蓋香港山頂大宅和英國倫敦物業等,亦無證據顯示陳慧慧涉嫌誤導母親。
代表楊福娥的資深大狀余若海則指出,陳廷驊訂立資產分配協議時,必然預期女兒諮詢母親的意見,而陳慧慧向楊福娥隱瞞物業升值,明顯違背父親的原意。另根據高院2016年的裁決,楊福娥可要求陳慧慧還款或交代帳目差額,余若海建議法庭增加一個選項,容許陳慧慧交出價值相等的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