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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棟阻差料7月服畢刑期 今申上訴終院許可被拒 或直接向終院申請 (12:15)

註冊社工劉家棟前年7月27日在警方與示威者之間調停,涉擋在警員盾前,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一年,上訴後減刑至8個月。他今(23日)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法官認為本案的法律觀點無可爭辯之處,拒頒證明書。仍在服刑的劉家棟在犯人欄聞訊時面帶微笑,向旁聽者喊「轉頭見!」有人回應「家棟撐住!」據悉,劉家棟將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最快今年7月底獲釋。

劉家棟(25歲)的女友向本報表示,他已適應在囚生活,「今日(申請上訴)失敗都是預料之內,好多社運案都有類似結果」。其女友透露,待終院排期上訴,劉家棟可能已服刑完畢,「但這個案例很重要,為了公義都想試一試」。

代表上訴方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本案的法律論點涉及廣泛爭議,希望終審庭釐清3個問題,包括:

.法庭裁定被告阻撓一名警員執勤時,應否考慮被告對其他警員的影響

.阻差辦公罪的重點為刻意阻撓警員,究竟何謂「刻意」,法庭又如何判斷被告的意圖

.如果被告在非法集結的背景下干犯阻差辦公,法庭應該如何量刑

法官黃崇厚最終表示,有關法律議題無可爭辯之處,故駁回上訴許可申請,最快於下周一(26日)頒判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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