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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莊林瑞華涉酒吧開會違限聚令案表證成立 林瑞華:會上從未提及立法會選舉 (18:15)

立法會前議員陳淑莊等3人涉違限聚令等而被控4張傳票,今(2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鄭念慈裁定表證成立,林瑞華出庭自辯稱,當晚與業界代表近30人在酒吧召開緊急會議,商討如何應對翌日實施的「禁酒吧令」,強調期間從未提及立法會選舉。

陳偉才及陳淑莊均不出庭作供,林瑞華選擇自辯,供稱由於政府於去年4月2日宣布翌日起實施禁止酒吧營業14日,故在「酒吧業界自救working group」的WhatsApp群組召開緊急會議,約21人表示會出席,「HANDS」酒吧代表則稱可借出場地。林瑞華又邀請身兼大律師的時任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出席會議,為業界提供法律意見。

林瑞華續稱,當晚10時半抵達酒吧,有人為他量度體溫及提供搓手液,酒吧職員向街客表示場地已被包場,要求他們結帳離開後落半閘,有職員將他寫上「private」的紙貼在閘邊。會議於11時許開始,約有26至28名與會者,他先講解法例條文,陳淑莊於約20分鐘後到場,再講解立法背景等,其間從沒人提及立法會選舉。

林瑞華在控方盤問下稱,會議開始前半小時有3至4枱街客,但強調開會期間,該範圍並無任何街外人。林瑞華又供稱,去年1月加入公民黨,事前已向傳媒透露有意參選立法會,但不同意控方稱,當晚會議是他的選舉造勢大會。

涉案酒吧股東兼執行董事陳沛妤供稱,去年加入業界WhatsApp群組,案發當日政府宣布翌日實施「禁酒吧令」,群組內多名成員感到震驚,林瑞華因此建議召開特別會議,陳沛妤亦表示願意借出酒吧作開會場地,開會前有提醒員工要為出席者量體溫等。

陳沛妤續稱,晚上10時半起,酒吧職員向客人表明將召開私人會議,並要求他們結帳離開,惟11時開會前,仍有3名客人在內,其中兩名客人於10時45分入座,稱很快吃完便離開,另有一位熟客未完成用餐,職員遂安排3人坐店外的枱。陳沛妤稱,該位置與進行私人會議的範圍完全分隔,惟在控方盤問下,承認店外的2張枱屬餐廳範圍。

陳沛妤被盤問時稱,會議期間沒向與與會者提供食物及餐牌,只提供清水及酒精飲料等,業界代表離開前均有自發付款。案件押後至6月2日,由控辯雙方將作結案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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