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前會計師認向警署擲乾冰汽水樽囚4月 (15:35)

去年6月,53歲前會計師先後兩次將一個裝有乾冰的汽水樽投向旺角警署,其中一次投進警署內,發出「呯」的聲響,另一次乾冰樽落在警署外。他事後被捕,警誡下稱因反修例事件欲「嚇吓你哋班差人」,原被控兩項製造爆炸品及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控方修改控罪後,被告今(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裁判官表示,被告行為挑戰警員,做法「非常不智」,判囚4個月。

現時無業的被告陸偉權(53歲)承認於2020年6月19日及6月30日,分別在旺角通菜街及旺角警署外的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被告原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辦方求情時指出,被告患有焦慮綜合症及抑鬱症,在2019年因母親中風及看到新聞就社會事件的負面報道,令心情沉重,壓力一直無法紓緩,他在網上看到教導製作涉案的乾冰汽水樽後才犯案,他現已非常後悔,本來亦無意做成人命傷亡或財產損失。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被告有計劃及預謀,目的為製造恐慌及對警員表達不滿,行為屬挑戰警員,又不理後果,尤其是其中一次在不知警署內有什麼人的情況下,將乾冰樽拋進去,除可能令警員受傷及令警署內財產受損,亦有可能波及警署內無辜的人,形容被告做法「非常不智」,最終就兩罪共判囚4個月。

相關字詞﹕乾冰 汽水樽 警署 擾亂秩序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