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男教師涉於2016至2019年間,在沙田一學校任職時,在校內先後8次非禮兩名女童,被控8項非禮罪,案件今(2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男教師表示不會聘請律師,並將否認控罪,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向被告稱「強烈建議你唔好咁做(不請律師)」,惟被告最終堅持不請律師,自行應訊。
溫官提醒被告張秉樞(57歲)稱,在他20多年執業生涯中,從未見過精神狀況正常的被告面對如此嚴重的案件而選擇不請律師,又稱「有法律訓練嘅人都未必咁出色,更何況未曾接受法律訓練嘅人,呢啲『硬頸』係無用㗎」,惟被告最終堅持不請律師。
被告報稱教師,控罪指稱他於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在沙田一學校內四度非禮女童Y,又於2016年10月至2019年1月11日,在同一學校內非禮女童X。控罪書指稱,兩名女童在首次案發時均年僅9歲。
控方申請轉介至粉嶺裁判法院答辯,稱3名控方證人均為年幼兒童,將申請透過視像作供。溫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4月27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進行答辯,其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